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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完成公司制改制

近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相继宣布完成公司制改制而更名,从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名称加上了“有限”两字,这不仅仅是一个“牌子”的变化,而是深层次机制的改变,根本目的在于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2月21日、12月25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分别发布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央企公司制改制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两家公司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并于近期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两家公司的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

  中国联通成立之始即是按照《公司法》登记和运营的公司,企业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不存在改名一说。

  记者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了解到,此次公司制改制是按照《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提到,2017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支持”“工商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四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央企改制顺利推进提供支撑。

  事实上,近期也有多家央企发布公司制改制公告,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完成更名。

  据悉,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公司制改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从今年7月的数据来看,在101家中央企业中,仍有69家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法律形式、履行责任、规范行为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制改制,可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推进公司制改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国有企业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市场主体,核心内容是转换体制机制,不是企业组织形式的简单变更,更不是简单的翻牌。”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表示。

    两家公司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完成公司制改制及更名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