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意见》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信息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监管,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面向企业和公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意见》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及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信息消费升级。一是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大力发展高端智能终端,丰富数字家庭产品,增加信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在线医疗,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二是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拓展光纤和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力争2020年启动5G商用。继续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改善信息消费体验,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三是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