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动向返回

关于报送2009年度“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项目的通知
闽通信学会函〔2009〕2号
关于报送2009年度“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是为调动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通信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依据国家科技部批准(证书编号:国科奖社准字〔2002〕03-0061)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社会力量设奖指示精神及200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新举措而开展评选活动,按照经中国通信学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进行。此项评选活动,同时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获得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优秀项目将可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推荐国家奖励项目的评审。为配合我省会员单位的项目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信息通信领域的科学理论、科技管理、技术研发、工程应用、信息服务、业务创新、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1、对信息通信领域的科技发展具有重大开创性、指导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2、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创造性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3、在重大设备与系统研制、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技术,经实际应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研究成果。
  4、独立开发,并已在信息通信领域的设备研发、技术改造、网络运营与管理等有形载体上获得应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软件成果。
  5、在通信服务领域,推动网络演进、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扩展通信网络服务范围、创新优秀业务品牌、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效果显著的实用成果。
  6、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信息通信领域优秀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读物。
  7、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内,能及时、准确和形式多样化的传递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民众提供优秀服务,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网站。
  二、申报条件
  1、科学理论类项目须在国内外同领域权威性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并由三名资深同行专家推荐。
  2、应用技术类和信息业务创新类项目须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验收、鉴定,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3、科技著作类项目应正式出版、公开发行两年以上(科技教材须经过两届学生使用);有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须有一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只能有一名专家参与推荐。
  4、通信软件类项目应具有相应的应用证明和软件著作权证书。
  5、决策软科学类项目应被相关决策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的重大项目。
  三、申报材料
  1、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采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基层用户版V3.2),请下载在中国通信学会网站上发布的该通知的附件,并参照软件说明完成填报。
  2、 有关证明材料
  (1)技术评价证明;
  (2)应用证明;
  (3)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
  (4)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
  四、申报途径
  1、中央直属电信运营企业、科研、教学及其它事业单位,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经本单位初审后,直接向中国通信学会申报。
  2、其它单位向省内通信学会申报,我会将组织专家初审后,择优向中国通信学会推荐申报。其中属三大运营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项目,建议请先与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沟通。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推荐)单位将《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4份)、以及软盘或光盘(须用.mdb文件格式)1份,于2009年8月8日前报到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本省参评的用户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通信学会秘书处,以便初评)。
  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要求,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同时,须完成科技成果登记。请申报单位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信息产业科技”栏目,再查询“成果与知识产权”栏目下的“网上成果登记方法”,下载软件填报。网址:http://www.miit.gov.cn。联系人:苑建永;电话:66020051。
  七、《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资料可从中国通信学会网站或福建省通信学会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采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基层用户版V3.2。网上下载软件,不发)。
 
福建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06室 邮编:350005 联系人:陈建华 电话:83175131 13805019525  网址:www.icfj.cn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