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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废止和转化50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强制等问题,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与评估,经过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严格将强制性标准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依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7年第11号公告,废止和转化了50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数量占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的55.9%。其中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废止、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做好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整合和修订工作,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在新标准制定发布前,原标准将正常实施和发挥作用,确保不形成影响生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