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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促进残疾人信息消费

 根据《福建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就增加全省残疾人信息产品供给、促进残疾人信息消费和信息无障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制定符合特定残障人士使用的信息产品,按照特惠制度给予减免或优惠照顾,促进残疾人信息消费,实现信息无障碍。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充分认识到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信息产品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便民、惠民、利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贯彻落实好《纲要》提出的“对视力、听力残疾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的工作要求。一是对现有面对残障人士制定的信息产品进行梳理,对已有的信息产品进行结构优化,进一步降低资费水平,提高信息产品与残障人士消费契合度。未推出相关产品的企业要抓紧研究,制定符合特定残障人士消费的信息产品,尽快上线。二是按照特惠原则,给予残障人士消费信息产品优惠照顾。根据特定残障人士不同的消费需求,在通话语音、手机上网流量、有线宽带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为残障人士推出的信息产品资费水平要明显优惠于一般用户。一次性收费项目(如有线宽带安装费、材料费、调测费等)应给予减免或优惠。三是简化产品结构设计,做好资费公示,通过营业厅、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告知。要本着方便用户、简化手续的原则,为残障人士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对残障人士可能存在的出行不便、需求迫切等问题,除必要的手续及审核外,尽可能简化办理流程,并可以采取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等特殊政策,为残障人士办理信息产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