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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

  3月17日下午,福建省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局长何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部署,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省通信管理局将对全省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以下非法经营行为:(1)无证经营。即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擅自开展IDC、ISP、CDN等业务。(2)超地域范围经营。即企业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地域不包括本地区,却在当地部署IDC机房及服务器,开展ISP接入服务等。(3)超业务范围经营。即企业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超出许可的业务种类在当地开展IDC、ISP、CDN等业务。(4)转租转让经营许可证。即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技术合作等名义向无证企业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质或资源等的违规行为。


     根据部署,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实施前已持有IDC许可证的企业,若实际已开展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或CDN业务,应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向原发证机关书面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达到相关经营许可要求,并取得相应业务的电信经营许可证。未按期承诺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应严格按照其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许可的相关业务。未按承诺如期取得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得经营该业务。


     2012年12月1日前取得IDC、ISP许可证的企业,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关于资金、人员、场地、设施、技术方案和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建设相关系统,通过评测,并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当前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向原发证机关书面承诺在2017年年底前达到相关要求,通过评测,并完成系统对接工作。未按期承诺或者未按承诺如期通过评测完成系统对接工作的,省通信管理局将督促相应企业整改。其中,各相关企业应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与对接工作的通知》、《关于通报全国增值IDC/ISP企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对接情况的函》和《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网安〔2016〕135号)要求,按期完成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测评及系统对接工作。未按期完成的,企业2017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

 

     省通信管理局表示,将加强对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违规问题,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